因医院工作需要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康复技师2名,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;
(二)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(2005年2月20日及以前出生),35周岁以下(1988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)。
(三)五官端正,身体健康;
(四)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、专业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(五)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:
1.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,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;
2.现役军人;
3.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4.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二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及资格审核。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,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:时间:2023年2月20日至22日(早上:9:00-11:30,下午:14:30-17:30)。地点:锦屏县人民医院人事科(门诊楼六楼:7228833)。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《锦屏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,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(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)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报名。
1.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。
2.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。
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,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、材料不齐、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,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,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。
(二)考试方式
考试方式为面试,考生面试成绩需在60分以上,否则不予录用。面试由锦屏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。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: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,如遇面试成绩并列,则当场重新面试,以成绩高的优先。
(2)面试时间:由人事科另行通知
(3)面试地点:锦屏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会议室
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面试时间或面试地点,由人事科另行通知。
5.体检
考试结束后,按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: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。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,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,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,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成绩依次(体检)递补。
三、考察
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,由院人事科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。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视为考核不合格,取消拟聘用资格:1.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;2.受过党纪、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;3.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;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(或受过劳动教养)的(含正在服刑期间的);4.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;5.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;6.有其他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。
四、聘用。
经面试、体检、考核合格的人员,确定为拟聘人员,拟聘人员将向社会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。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,与锦屏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。
五、福利待遇
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满后,工资及其他待遇按医院规定发放。
六、其他要求
1.报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的提供有关信息,如有提供虚假材料,伪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骗取资格的,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情况,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。
2.参加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00元。
七、招聘岗位
见《锦屏县人民医院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》
附件1:锦屏县人民医院2022年下半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.xlsx
附件2:锦屏县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.doc
锦屏县人民医院
2023年2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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